关于组织申报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 附件:3

资助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市、县(区)党委人才办、宣传部、科技管理部门,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养一批高水平领军人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6年工作要点》《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宁党人才办〔2022〕16号),现就组织开展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坚持弘扬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 在宁夏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或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研究创作、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的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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