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中国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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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来源: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重点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法学会2026年工作要点》,启动第十一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设立,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法律界重要评选表彰项目,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的要求,广泛动员、严格把关,把优秀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推荐出来。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的推荐单位为:中央政法委、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及其他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具有一级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 推荐候选人应当符合评选条件,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推荐单位应组建推荐评选委员会,通过投票程序选出推荐候选人,并向社会公示。推荐单位可推荐一至两名候选人;推荐两名候选人的,推荐单位应当列明推荐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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